石碑上的字已經年久風化,難以辨認,僅有不多的尚清晰的字被村民用朱紅色的筆認真地描了出來
在南沙區大崗鎮的新沙村,一塊距今已有138年歷史清代石刻政府公告碑被挖出。據悉,公告碑上涉及沙田產權爭奪,記載了一場關于清代兩大基本國策沖突的官司。文化專家呼吁,對其修復和拓片,以重現南沙文化歷史。
歷史:一場官司見證清朝兩大國策
南沙區炮臺所所長黃利平告訴記者,據這塊碑刻所載,光緒五年,為修筑虎門炮臺,管理虎門主航道西邊即南沙炮臺的廣東水師右營得到番禺縣府批準,在靈山、黃角西涌口一帶近海處采挖蠔殼,以修筑炮臺。在實際操辦中,由于廣東水師這個項目的承辦人隨意擴大“撈采”范圍,將從乾隆時已成為納稅的民田——白水潭納入開采蠔殼的場地,侵占了民田所有人的產權,破壞了民田的生產,從而引發了一場訴訟。
顯而易見,這是個棘手的案子。一方是有廣東水師的撐腰,即有軍方背景。而且采蠔的目的堂而皇之是修筑虎門炮臺,是“事關海防”的國家大事。另一方則是手握乾隆時(距其時已有約百年)就已辦妥的“產權證”的沙田業主。怎么審理這個案子,考驗著當時縣府拿捏政策的水平,是我們今天觀察晚清時南沙地方法治狀態的一個不可多得的具體案例。
根據碑文的記載,當時的縣政府先是根據當時的法規,明確提出了斷案標準,說明采蠔修葺炮臺是海防大事,如無涉民田則應全力配合,但不應在“有礙民田”的地方進行??h政府即依據事實判明是非,宣布南沙村民勝訴,判令廣東水師以后不得在這里采挖生蠔。至此案件審理結束,也就有了這塊石碑記錄了這起因“蠔殼”而起的沙田爭奪案。
呼吁:盡快啟動拓片保護留住歷史
黃利平說,這塊碑刻給我們傳遞了清代珠江口圍墾造田、軍地關系、地方管理和建炮臺的材料來源等多方面的重要信息,具有十分重要的歷史研究價值:首先,由于采蠔對圍墾造田的破壞,清地方當局為保證生產資料的增加和生產者的積極性,在珠江口沿海地區實行著嚴格的禁止采蠔的措施;其次,當時地方政府對南沙圍海造田進行著有效地管理。從本案中縣政府對百余年前沙田證照的承認和以事實為根據對沙田承租人權益的保障,都充分地說明了這一點;第三,該碑記載了廣東水師曾在南沙進行過大規模采蠔,以保證炮臺建筑的需要。
基于石碑缺乏保護、不斷風化的現狀,黃利平也呼吁,希望能夠對其進行專業的修復和拓片保存,也希望通過在原址復制新碑、修建碑亭等向更多的人重現南沙沙田文化的歷史。
|
![]() |
![]() |
![]() |